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对此也引起了许多在职员工的看重。

2021年佛山单位缓缴或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指南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办理单位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手续须知

1、根据《工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单位职代会或工会的决议及其决议的形成过程等资料作为申报附件,一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2、在单位职代会或工会决议的基础上,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

3、申请缓缴的,每次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缓缴期满后再补回缓缴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单位须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办理调整缴存额手续。

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方法:

职工计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单位所定的缴存比例出现变化导致应缴额变动时,应在调整当月度填报“明细表”(该表单位可自行打印,但纸张必须用A4规格)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备案,以便及时更改有关缴存资料,避免出现缴存错误。有条件的单位在报送纸张文本的同时,可按“明细表”格式制订Excel电子表格,以便快速录入和核对。

提示:(1)经批准的缓缴期间,该单位以及其干部职工均视为已建立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

(2)在职职工如对单位职代会或工会的决议的异议,或者认为不符合《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可向上级工会申诉。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其上级工会的意见,重新审议单位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申请。

单位办理流程:

1、拟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方案

2、单位召开工会或职代会

3、公示工会或职代会的决议

4、单位向中心提交申请

5、收到公积金中心的回函后,单位组织实施。

注:以上1、2、3点若职工有异议可向上级单位或工会组织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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