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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再次发布贯彻民法典典型案例,强调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并通报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
最高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是在反复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全国范围内精选出来的,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通报显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得到切实加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涌现了一大批适用民法典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委刘贵祥表示,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与此同时,民法典的新制度新规则通过审判实践不断转化成强大的社会治理效能。刘贵祥表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英烈人格利益保护、居住权、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家风条款、自甘风险、好意同乘、高空抛物等民法典新增重点亮点制度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出台了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意见,其中特别强调要准确适用民法典情势变更制度,妥善处理因疫情影响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中小微企业明显不公平的相关民事纠纷,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为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据通报,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的检索统计显示,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好意同乘为2478件,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新期待新要求得到切实满足,社会正气更加充盈、正义更加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