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房产证是可以添加名字的,房产证上加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加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有效凭证。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就意味着房子是属于双方的,当然是共同财产,双方都对房子享有产权。

如果是全款购房或房产贷款已还清,婚前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若是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的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办理加名手续;如果是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申请办理。

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有几样证件是必须准备的,其中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然后还有重要的一点,必须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接着就要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叫到你的号就可以去办理。办理时是要收取费用的,不过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有差别。不过大部分地区收的工本费是80元,贴花费5元和制图费25元,而且要备好现金。

3、上面的内容办理好以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10个工作日以后,不过节假日要顺延,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厅领取一份新的房产证,这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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