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又有一家公司因为侵犯葛优的肖像权公开致歉了。根据天眼查信息,深圳数派互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刊登致歉函,内容显示,该公司与葛优网络侵权责任(肖像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公司对未经许可使用葛优肖像图片用于商业宣传一事向葛优致歉,今后一定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葛优起诉公司侵犯其肖像权的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此前B站也疑似因为使用了“葛优躺”表情包而被起诉,最终葛优方面胜诉。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若是以“葛优躺”为关键词,能够搜索出来602篇文书,最新公开的文书是2023年2月6日,为葛优与上海行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缘由是被告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沪江法语中发布了标题为《葛优躺也能火!怎么用法语描述这个魔性又时髦的躺?》的配图文章,擅自使用了葛优躺图片。
记者查阅了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公开的关于“葛优躺”的裁判文书,发现被告的公司中还包括了海信、网易、搜狐、昆明航空等大公司,这些公司被告的原因基本上大同小异,都是因为擅自使用了“葛优躺”表情包。这么多案件中,葛优方面胜诉率几乎是百分百,大小赔偿金额算来下差不多有759万元。
【资料图】
“葛优躺”表情包来源于演员葛优1993年在情景喜剧《我爱我家》第17、18集的剧照,葛优在剧中饰演的二混子季春生颓废的倒在沙发里。“葛优躺”成为了互联网流行表情包,该词语还在2016年进入《咬文嚼字》年度十大流行语的行列,2017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在北京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17)》,葛优躺入选2016年度十大网络用语。
从2016年“葛优躺”表情包开始火了后,演员葛优就开始了维权之路,2016年7月艺龙网首先成为被告,经过二审后最终向葛优方面赔偿七万五千元,此后葛优的维权官司几乎就没有断过。在诸多官司中,艺人本身并不出面,而是委托给指定律所推进官司。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艺人维权的官司相当多,很大一部分是肖像权侵权、名誉侵权案,大多案由是店铺、商家或者网络平台未经许可使用了艺人的肖像,但绝大多数时候这些案件都交给律所处理,由此还诞生了专门为艺人打官司的律师事务所,比如北京星权律所,在“追星族”中就是相当知名的存在,这家律所长期致力于扭转公众人物肖像被“习惯性侵权”的社会乱象,遏制网络暴力发生频度,通过该律所代理处理案件的艺人包括杨颖、林志颖、王一博、赵露思等知名艺人,这些侵犯明星艺人肖像权的官司几乎是一告一个准,鲜有败诉。
在事件引发网友关注后,不少人发出了质疑:“葛优躺”让葛优躺着也赚钱?有网友认为,侵犯肖像权本来就是事实,艺人选择上诉会获胜是理所当然的事,于情于理都无可指摘,但也有网友觉得这样高频率的起诉有点“败人缘”,尤其是这些案件的最终判决不仅仅让对方删除相关的图片和内容,而且还有赔偿,“这真的还是维护自己的权益吗?简直就是稳赚不赔的生意。”“葛大爷真的这么缺钱吗?”
但是,在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看来,葛优指望“葛优躺”躺着发财的说法其实是不对的,“葛优维权并无不当,也无做生意之恶意,因为法院判决胜诉,但是每次维权案件需要保全证据、支出律师费、交通费等,维权成本较高,扣除后,并无巨额获利可能性。”另一方面,他认为这么些年来葛优的侵权官司接连不断的直接原因还是因为依然有人在不断使用“葛优躺”表情包,“现在法院裁判文书推行公开的方式,尽管葛优多次胜诉了,但是仍未断绝别有用心的人以盈利为目的侵权,这是葛优继续维权的原因。”他认为葛优起诉是正当维权表现,通过起诉方式,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并无不妥。
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能会无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若是严苛来看每个人都有可能官司缠身。赵良善认为,实践中,很多行为人基于好奇、新颖等而使用他人表情包、肖像等,并不知悉自身侵权,如行为人能够及时删除、且未造成不良影响,对于此类行为人,应抱以包容态度,可以免除其责任。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记者沈昭)
【编辑:符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