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2年,持续推进业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省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建成全省统一的“居民码”“企业码(企业身份码)”并开展试点应用,使用频率最高的前5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广泛应用,政务服务表格(表单)字段共享率、证明材料共享率分别达到30%和40%,数据共享有效需求满足率达到99%。

文件要求,2022年9月底前,各级要对照全省普遍推行的第一批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梳理发布本地区的“用证”事项清单,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每年至少2次更新发布“用证”事项清单。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