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日(大年初二)18时许,大冶市公安局罗家桥派出所民警在青松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巡逻时发现,居民黄某、向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2月2日(大年初二)晚上,金湖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巡查发现碧桂园湖堤一居民曹某违禁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禁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相关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莫以身试法!一旦被行政处罚且有违法记录后,子女等直系亲属应征入伍、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考察环节都可能会受到影响。
燃放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燃放不当易造成人员受伤,甚至引发火灾。春节期间,黄石公安加大禁鞭区域的巡逻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即便如此,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大年初二,大冶3人因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被罚。(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