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4个以上设区市建成国家“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到2030年,所有设区市均达到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水平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有效防控,“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方案》要求,立足江苏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特点、经济技术基础等,融合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五个方面研究制定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内容。各地结合城市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等,科学编制并印发具体实施方案,以指标体系为基础量化目标清单,以目标落地为导向设定任务清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形成项目清单,以实施主体为抓手制定责任清单。要构建部门联动体制机制,排查梳理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管盲区,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点问题会商制度,搭建高效的合作管理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吴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