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发布,其中有案例为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查处。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

2月4日,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称,弥富上海公司通过其淘宝网网店销售的“元力参堂-人参枸杞饮”和“元力参堂-VC饮”为普通食品,但这两款饮料添加了尚未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管理的药品“天麻”或者“黄芪”。经了解,弥富上海公司的上游公司弥富生物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已被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因涉案食品的生产、流通、仓储服务涉及长三角区域,3月8日,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发起了三地联合调查,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市场监管局就上述案件实行长三角协同查处。

经查,上述两款产品均为弥富上海公司委托弥富浙江公司生产的普通食品,货值金额为21900元,无违法所得。根据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市场监管局的调查,尚未查见弥富浙江公司生产的上述两款饮品中添加“天麻”或者“黄芪”。6月8日,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弥富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涉案食品,以食品标签内容与实际不符,作出了罚款142350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

2020年12月,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在农村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捣毁一个跨区域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团伙。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明知西布曲明不可添加于食品中的情况下,4次向刘某购买西布曲明,共2.4公斤。然后,赵某伙同杭某使用模具将含有西布曲明的混合物灌装至其购买的黄绿胶囊内,另指使陈某使用压片机帮助其添加水果粉生产压片糖果,再将灌装的黄绿胶囊及压片糖果使用透明塑料袋包装成减肥食品,销售给下线代理10多人。下线代理以1000-1500元/包进行销售,销售区域涉及江苏、安徽、河南、河北等地。

今年1月,联合专案组在江苏、安徽、河南、河北同步收网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现场收缴西布曲明原料0.25公斤,涉案食品、账册、压片机等生产设备若干,涉案金额近1000万元。

该案已于2021年4月6日移交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康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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